12月30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来自彭博社的记者提问称,美国政府计划出售美驻港总领馆的房产,但计划并未达成,因为需要得到中方的事前同意。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汪文斌(资料图)
对此,发言人汪文斌表示,鉴于美方对外国驻美国使领馆房地产管理规定,根据对等原则,中方要求美驻华使领馆包括驻香港总领馆,在租赁、购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房地产,以及实施馆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工程时,也必须相应提前向中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信息。在得到中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此前报道
港媒12月30日消息称,恒隆地产早前以25.66亿港元购入由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持有的南区寿山村道豪宅可能有变数。该集团公布,未能按时收购有关物业,因为涉及中美两国的外交事务,并非一般的商业行为。
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港媒此前消息称,中美关系紧张敏感时刻,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今年5月底以招标形式推出南区寿臣山寿山村道37号物业,恒隆地产9月10日确认为最终买家。该物业以25.66亿港元售出,接近市场下限。
据12月30日的香港“东网”“星岛网”等港媒报道,恒隆地产今日(12月30日)发出通告称,根据土地注册处发出的信件,指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并非一般商业主体,而该物业不是普通房产,该物业的出售涉及中国及美国两国间的外交事务,不是一般商业行为。
“星岛网”称,中央已告知特区政府,倘若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有意租赁、购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得或处置任何位于香港的房地产,美国政府应提前60天经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向中央提出申请,并提供详细信息,在取得中央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土地注册处还称,由于未收到任何文件,证明美国政府就出售该物业已遵从该等外交义务,因此在美国政府能提交书面文件证明已遵从上述规定前,不能为该协议备忘录进行注册。不过美国方面对于遵从该等外交义务的必要性提出异议。
寿臣山寿山村道37号物业(资料图)
通告还称,该交易及完成涉及中国与美国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外交事务,因此并非恒隆地产及投标人所能控制。恒隆地产及投标人正评估及向法律顾问了解有关该交易及上述事项可作出的适当行动,包括研究延长完成时间的可能性。而根据该项目协议备忘录,该交易此前定于2020年12月30日中午或之前完成。
据“星岛网”报道,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发言人回复媒体查询时称,买卖双方需要更多时间完成有关交易的行政程序,不评论现正进行的合同交易具体条款。
寿臣山寿山村道37号物业(资料图)
资料显示,寿山村道37号物业由美国政府于1948年购入并持有至今,一直用来当做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宿舍,现为6幢低密度住宅物业,提供26个单位及52个车位,另设室外游泳池。此处物业地盘面积约94796平方英尺(1平方英尺约等于0.09平方米),可重建面积约47397平方英尺。恒隆地产9月以25.66亿港元投得,计划重建成多间独立屋,2024年落成,投资总额约40亿港元。